政策法规
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 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新的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请见附件。
附件: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